行业新闻 / Breaking News

进口废纸含杂量标准或将由1.5%变更至0.3%

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纸业联讯 更新时间:2017-09-20 13:45      

2017年8月10日,环保部办公厅发布“关于征求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”,进一步提高了固体废物进口门槛,加严标准,加严夹带物控制指标要求。意见稿中关于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--废纸或纸板》(GB 16487.4--2005)修订主要内容如下:

①增加4.3条:禁止进口未分选的混合废纸。

②增加一般限制夹杂物种类的列举,如铝塑纸复合包装,热敏纸,沥青防潮纸,不干胶纸,浸油纸,混合废纸。

同时,一般夹杂物的控制指标加严,调低为0.3%。

现行环控标准是2005年修订实施的,进口废纸中限制其他夹杂物混入,总重量不应超过进口废纸重量的1.5%。

8月底,美国废品回收工业协会(ISRI)和英国回收协会分别发文建议中国政府重新考虑0.3%这一含杂量标准的规定,他们认为这样的标准基本是不可能实现的。

目前,新标准尚未正式颁布实施,等待环保部进一步的信息公示。根据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,《标准》的修订工作将由环境保护部、质检总局负责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。


附环保部链接:关于征求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



合作伙伴   Partners

My JSP 'link.jsp' starting page